4、來源:工業、礦業、城市垃圾、農業
危險廢物的定義和鑒別
危險廢物:是指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中所列的廢物或者根據國務院環保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認定的具有危險性的廢物。
危險廢物用四點來定義鑒別:
1、 引起或嚴重導致死亡率增加;
2 、引起各種疾病的增加;
3 、降低對疾病的抵抗力;
4 、在處理、儲存、運送、處置或其他管理不當時,對人體健康或環境會造成現實的或潛在的危害。
我國對有害特性的定義:
(1)急性毒性
能引起小鼠(大鼠)在48h內死亡半數以上者,并參考制定有害物質衛生標準的實驗方法,進行半致死劑量(LD50)試驗,評定毒性大小。包括口服毒性、吸入毒性和皮膚吸收毒性。
(2)易燃性
含閃點低于60℃的液體,經摩擦或吸濕和自發的變化具有著火傾向的固體,著火時燃燒劇烈而持續,以及在管理期間會引起危險。
(3)腐蝕性
含水廢物,或本身不含水但加入定量水后其浸出液的pH≤2或pH≥12.5的廢物,或最低溫度為55℃對鋼制品的腐蝕深度大于0.64cm/a的廢物。
(4)反應性
當具有以下特性之一者:
①不穩定,在無爆震時就很容易發生劇烈變化;
②和水劇烈反應;
③能和水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④和水混合會產生毒性氣體、蒸汽或煙霧;
⑤在有引發源或加熱時能爆震或爆炸;
⑥在常溫、常壓下易發生爆炸和爆炸性反應;
⑦根據其他法規所定義的爆炸品。
(5)放射性
含有天然放射性元素的廢物,比放射性大于1×10-7Ci/kg者;含有人工放射性元素的廢物或者比放射性(Ci/Kg)大于露天水源限制濃度的10-100倍(半衰期>60d)者。
(6)浸出毒性
固體廢物監測有害特性的監測方法
固體廢物急性毒性、易燃性、腐蝕性、反應性、遇水反應性、浸出毒性等有害特性的監測。
(一)急性毒性初篩試驗方法
以一定體重的小白鼠或大白鼠為實驗動物,利用有害廢物的浸出液對小白鼠或大白鼠進行一次性灌胃,之后觀察其中毒癥狀,記錄48h內的死亡數。
(二)易燃性的試驗方法
鑒別易燃性是測定閃點,閃點較低的液態狀廢物和燃燒劇烈而持續的非液態狀廢物,由于摩擦、吸濕、點燃等自發的化學變化會發熱、著火,或可能由于它的燃燒引起對人體或環境的危害,儀器采用閉口閃點測定儀。溫度計采用1號溫度計(-30-170℃)或2號溫度計(100-300℃)。
(三)腐蝕性試驗方法
腐蝕性:指通過接觸能損傷生物細胞組織、或腐蝕物體而引起危害。
測定方法:一種是測定pH值,另一種是指在55.7℃以下對鋼制品的腐蝕率。
(四)反應性試驗方法
廢物的反應性:在常溫、常壓下不穩定或在外界條件發生變化時發生劇烈變化,以致產生爆炸或放出有毒有害氣體。
測定方法:
①撞擊感度測定;②摩擦感度測定;③差熱分析測定;④爆炸點測定;⑤火焰感度測定等五種。
(五)遇水反應性試驗方法
①升溫
②釋放有害、毒氣體(乙炔、H2S、AsH3、HCN等)
(六)浸出毒性試驗
固體廢物受到水的沖淋、浸泡,其中有害成分將會轉移到水相而污染地面水、地下水,導致二次污染。
浸出實驗采用規定方法浸出水溶液,然后對浸出液進行分析。我國規定的分析項目有:汞、鎘、砷、鉻、銅、鋅、鎳、銻、鈹、氟化物、氰化物、硫化物、硝基苯類化合物。
稱取100g(干基)試樣(無法采用干基重量的樣品則先測水分加以換算),置于浸出容積為2L(φ30×160)具蓋廣口聚乙烯瓶中,加水1L(先用氫氧化鈉或鹽酸調pH至5.8—6.3)。將瓶子垂直固定在水平往復振蕩器上,調節振蕩頻率為110±10次/min,振幅40mm,在室溫下振蕩8h,靜止16h。通過0.45μm濾膜過濾。濾液按各分析項目要求進行保護,于合適條件下儲存備用。